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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职工医保按什么标准划入个人账户?省内各地市标准一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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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职工医保按什么标准划入个人账户?省内各地市标准一致吗?

① 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%

②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.8%

③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,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执行

统筹金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,用在哪里?——用于提高职工医保统筹待遇

具体如下:

大幅提高了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待遇水平。

1.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,且限额标准大幅提高。

以前的普通门诊待遇,医保每个月最多报销300元,如当月医保报销了100元,剩下的200元也不能滚存累计,就算每月将300元门诊统筹都使用完,一年12个月最多也只能报销3,600元;医保新政策将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,在职职工年报销额度约为7,200元,比原先提高3,600元;退休人员年报销额度约为10,100元,比原先提高6,500元。

月度限额调整为年度限额,参保人不但报销额度大幅增加,而且报销额度可以统筹共济的时限也调整为1年,参保人可结合实际门诊需求在1年内合理统筹使用,更好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。

2.扩大了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。

普通门诊统筹将统一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。与旧政策相比,普通门诊统筹可以报销的诊疗项目、医用耗材范围将进一步扩大,与住院可报销的范围一致,如市民关注的CT检查、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已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。

3.提高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比例。

参保人在选定的“小点”(基层医疗机构)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,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从80%提升为85%(较旧政策提升了5%),在职人员不变,仍然是80%

参保人在选定的“大点”及专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,旧政策规定未经基层医院转诊的报销比例为45%,经基层医院转诊后报销比例为55%。医保新政策施行后,参保人无需到基层医院办理转诊来提高报销比例,且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提升为65%,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提升为70%。(较旧政策均提升了10%以上)

4.提高一类门诊特定病种(如高血压、糖尿病)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,由65%提高至70%,更好保障了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待遇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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